財政部下午宣布,台灣與沙烏地阿拉伯已正式簽署台沙所得稅協定(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為雙方經貿投資往來、產業合作及技術交流提供更優質租稅環境。
財政部說明,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為我國第15大貿易夥伴,我國為沙烏地阿拉伯第11大出口市場,雙方貿易關係密切。台沙所得稅協定生效後,有助減輕台商於沙烏地阿拉伯所得稅負。台沙所得稅協定於2020/12/2簽署,經雙方完成使協定生效的相互通知程序,於2021/11/1生效,2022/1/1起適用,是我國與中東伊斯蘭教國家生效的第1個全面性所得稅協定。
若符合該協定規定:
- 台灣公司提供沙國公司技術服務收入,若該公司未於沙國設立固定營業場所,且於任何12個月派員提供沙國公司技術服務不超過6個月者,於沙國免稅(原適用就源扣繳15%)。
- 沙商在我國從事類似營運模式,也可在我國享受類似減免稅利益。
- 此外,沙國稅法尚無單方消除雙重課稅規定,透過台沙所得稅協定提供沙國公司消除雙重課稅機制,可大幅減輕沙方公司租稅負擔,提升其投資我國意願,深化雙邊經貿投資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