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打擊逾期付款法”規範B2B帳單付款期限縮短至30天 (最長60天), 商品驗證期成為付款期限的一部分

比利時“打擊逾期付款法”規範B2B帳單付款期限縮短至30天 (最長60天), 商品驗證期成為付款期限的一部分

原文報導: Payment term for B2B invoices change as of February 2022
Beginning in February 2022, a series of amendments to the Belgian law regarding the payment term for invoices in B2B transactions will come into effect, which are intended to protect weaker business partners against abuses and loopholes that have been exploited over the years. Under the amendments, the legal payment term for invoices in B2B transactions will be a maximum 60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e invoice. The amendments further address existing abuses of postponing the payment term for verification of goods/services and contractually agreeing on postponing the sending of the invoice as a mean to delay the starting date of the payment term.

2022年2月開始,比利時法律中關於 B2B 交易發票付款期限的一系列修正案將生效,旨在保護實力較弱的商業夥伴免受多年來被濫用的法律漏洞。根據修訂,B2B 交易中帳單的法定付款期限最長為發票日期起 60 天。修正案進一步解決了現有濫用行為,即推遲驗證商品/服務的付款期限,並在合約上同意推遲帳單日期,以此作為延遲付款期限開始日期的手段。

比利時早在20年前就開始規範B2B 交易帳單的付款期限了!
2002 年 8 月 2 日關於打擊商業交易中逾期付款的法律(“打擊逾期付款法”)長期以來一直保護比利時企業家和公司免受其商業夥伴的逾期付款。包括:

  • 將公司間帳單的法定付款期限設置為30 天,儘管雙方可以將此期限延長至60 天
  • 除非另有約定,逾期付款(從 2021 年第三季度開始)將自動收取 8% 的利息,無需任何違約通知即可適用。

然而,近年來發現有幾個漏洞被濫用,以規避打擊逾期付款法對B2B交易的保護,例如:

  • 延遲付款期限到驗證商品或服務之後:由於《打擊逾期付款法》第 4 條規定了最多 30 天的額外核查時間。這將使付款期限最長為90 天
  • 以合約方式延遲供應商開具帳單,藉此推遲法定付款期限。

比利時立法者決定通過修改《打擊逾期付款法》來解決這些濫用行為,從 2022年2月1 日起,B2B 交易將提供額外的保護,並採用以下付款期限條件:

  • 付款期限:如果公司之間的協議有規定驗證商品或服務的程序,則該驗證期限將成為付款期限的一部分這將付款期限縮短至 30 天,雙方可以將付款期限延長至最長 60 天
  • 開票日期:不能再根據合約推遲開票日期,債務人必須最遲在貨物或服務的交付日期之前提供帳單的所有相關信息。使債權人能夠在交貨後立即開具帳單,開始法定付款期限。
  • 固定費用:如果逾期付款,應付金額將自動增加 40 歐元的固定費用以支付託收費用。這是對 8% 的逾期付款利息的補充。

《打擊逾期付款法》修正案於2022年2月1日生效。從該日起,必須根據新法訂定合約, 協議, 和條件。

反觀台灣B2B交易的付款期, 通常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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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ost Has 6 Comments

  1. 智哥

    看到就覺得感嘆,比利時法令有60天的保護,還有逾期利息!反觀台灣,經常性被客戶要求3個月或半年票,若是台灣和比利時一樣該有多好,可以的話還是希望能以現金票,不要拖款最讚

  2. 蔣先生

    各國都有類似的法條,台灣是否也能有相關的法規來保障我們這些小公司,像是”付款期限縮短至 30 天,雙方可以將付款期限延長至最長 60 天。”這個就很棒,我們可以接受最長2個月,事實上很多的廠商有時還超過2個月,會壓到3~6個月的票期,實在很機車

  3. una

    其實天數多久對我們而言都可以接受,重點在於是否準時,若當初月定好90天甚至180天,我們會有心理準備,可以提前做資金調度,臨時跳片會讓我們措手不及

    1. Mira

      真的, 不照約定時間付款, 加上不提前主動告知, 靠自己等不到款項的時候再去要, 資金周轉根本來不及!
      我們也懂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優勢, 很難有完全的公平…但至少講好的時間不要任意拖款阿
      現在台灣就是還沒有一套約束不公平交易的方法, 付款期限再長也是雙方約定好的, 只希望至少不要違約吧~

  4. 成哥

    這樣想想,通常會開1個月到3個月的票,不過多數合作商的付款期間都落在1家半月上下,目前碰到的合作商還算好,多數都有案月定付款,少數會延遲幾天,尚可接受

  5. 小雲

    現在什麼景氣,被倒了一屁股,能收到款就是很好了,還有可能收逾期利息?希望明訂法令如其超過5次以上公司被註銷,不然這些人真的不痛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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