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中小企業白皮書》指出,去年台灣中小企業家數為 146 萬 6209 家,占全體企業 97.64%;中小企業就業人數達 896.5 萬人,占全國就業人數 78.41%。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與穩定就業的關鍵動能。然而,中小企業礙於對大企業訂單的長期依存關係,時常面臨不公平交易的情況。頻頻傳出中小企業因太多應收帳款延遲給付而出現財務缺口,使得經營出現危機。
2010年9月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發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大企業對中小企業價金給付案件之處理原則」,其中規定中小企業請求給付後三個月內未進行調整或雙方協商未果者,經檢舉後,公平會得就個案調查處理。然而,此「處理原則」上路以來並未真正解決大企業貨款延遲給付問題。因為「檢舉」的作法容易破壞企業間原有的合作關係,多數中小企業考量與大企業的長期合作關係,只是採取「敢怒不敢言」的態度。
2018年3月曾有立委召開記者會宣示要立法提案《企業公平交易條例》,指出中小企業被惡意拖欠是全國性的通案,不是少數的個案,期參採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等國立專法的方式進行交易規範,用以保護該國的中小企業財務週轉。不過同年12月,行政院決議不立專法。
那麼,中小企業到底該如何防止應收帳款延遲給付造成的財務缺口?
- 短期可考慮透過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協助融資貸款,降低財務壓力。
- 中長期可參考日本與歐盟經驗,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訂定公平交易特別法,協助解決大企業延遲給付帳款之問題。
如此一來,才能避免讓貨款拖欠成為壓倒中小企業金流的最後一根稻草。
相關報導: